第三季度,山西省质监局对太原市市场上经销的由外省企业生产的18个批次的毛巾及太原两家生产企业的2个批次的毛巾进行了监督抽查,合格6个批次,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30%。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是纤维含量、PH值、吸水性、染色牢度不合格。
纤维含量即产品采用原料的成分含量,是纺织产品内在质量的重要指标,纤维含量与明示值不符,不仅不能正确指导消费,而且还有欺骗消费者之嫌。PH值超标,会影响人体皮肤常驻菌的平衡,刺激皮肤,可能导致病菌的侵入。吸水性是反映毛巾质量的重要指标,有的企业为了使产品有良好的外观,往往添加大量的柔软剂,使毛巾摸起来柔软蓬松,而柔软剂附着在纤维表面,阻止了水的渗透,降低了纤维之间的蓄水能力,从而降低了毛巾的吸水性,影响其使用性能。染色牢度不合格,染料会从纺织品转移到人体皮肤上,在细菌的生物催化作用下,可能成为人体病变的诱发因素,不仅影响毛巾的适用性,而且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
在此次抽查中,由太原市尖草坪区永利毛巾经销部经销的标明上海长帆织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永利牌34cm×76cm面巾、由太原尖草坪区慧明巾被商行经销的标明高阳县安丽巾被有限公司生产的安丽牌34cm×76cm面巾,其纤维含量、PH值、吸水性均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由太原市迎泽区康隆商城(2区9号)经销的标明太原市六得利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豆可杨牌30cm×60cm多功能毛巾,其耐皂洗色牢度不符合标准要求。
